根据《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4年5月举行。现将我市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门槛、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视同具备会计师职称,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对应的从业工作年限。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指会计师独立负责的某方面财务会计工作。
(一)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来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在网上完成缴费。
(二)网上申报流程。报考人员应在重庆市财政局公布的报名及缴费时间内,选择以下两个途径之一报名:
1.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进入“重庆会计之家”点击“会计专业考试考试报名高级考试报名及退费入口”;
2.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公众信息网)(http:)。
报考人员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后,按操作流程自行填报考试信息完成注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正确后打印“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上审核盖章。
(三)现场资料审核。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选定点进行资格审核。他人代为提交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原件。
2.居民身份证明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或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能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查验的需打印查验结果;
5.会计专员继续教育证明。报考人员应当完成每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完成后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重庆会计之家(图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查询”截图打印。
(四)缴费程序及标准。现场资格审核完成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48号)文件规定,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不具有参加考试的资格。报考人员可在微信或支付宝的电子票夹小程序查询打印缴费票据。
(五)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不小于295px×413px),未按要求提供照片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料审核期间为2024年1月5日9:00开始至1月26日12:00截止(现场资料审核节假日除外);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8:00。
重庆市财政局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联系电线室,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778号,联系电线室,地址: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64号,联系电线室,地址:涪陵区体育北路6号,联系电线;
永川区财政局会计考试培训中心,地址: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9楼926室,联系电线。
(一)考点设置:2024年全市高级资格考试将集中设置一个考点,届时在准考证上将注明考点具体地址。
(二)成绩公布:2024年7月5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将公布考试成绩。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1个月后,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考生应严格按照考试报名规定,提供真实报考资料,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对违规报考和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