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一定要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1)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会计专业方面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一定要具有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2)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会计专业方面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一定要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如: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工作满五年;本科学历,会计工作满四年等等。
【答】报名年度一般为考试年度的前一年,计算年限的截止日为该年度的12月31日。2008年考试的报名年度为2007年。
【问】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方面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中级考试?
【答】港澳居民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应依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任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答】(1)根据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行后,无证上岗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能作为合法的会计工作年限。(2)根据财政部2000年11月21日《关于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上班时间的总和。因此,有效会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答】今年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试点,有的省市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有的省市只在部分地、市实行网上报名试点。在网上报名时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密码,网上报名开通时间由各省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范围内自定,一般在11月底前完成。
【答】非首次报考考生是指2007年度已经报考过“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此类考生的有关信息可在报名数据库中搜索查找。其余考生均视为首次考生。
【答】跨省市报考的考生请直接在2008年考试的省报名,并请填写准确档案号等相关信息。
【答】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和人事部《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规定,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考生,将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
【答】对考试合格人员,将依据报名条件的相关条款,继续实行验证领取合格证书的规定。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颁发合格证书。
【答】(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通过网上输入信息的线)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考生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考生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允许再改动报名信息。
【答】考生可用视频摄像头及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拍照程序自行拍摄报名照片后上传。
上传电子版照片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格式为JPG,所占数据容量为10K以下,宽高比例为114×156像素(可以用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对照片做处理,以符合上传照片的要求。系统指定照片处理软件自带处理演示)。由于此方式运用较烦琐,建议尽可能采用视频摄像头方式获取照片。
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安排表、合格人员登记表等。上传照片成功后,可在《报名表》右下方查看自己的照片。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并格外的注意以下几点:
(2)考生在开考前20分钟可进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务必携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计算器和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4)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依据《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违规人员将视情节受到责令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无效、向社会公布其有关信息及作弊行为、建议所在单位开除或解聘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情况记录(登记)单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卷(试题本)、答题纸、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4)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的,必须用2B铅笔填涂,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定要使用蓝色(黑色)字迹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马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及时与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补办,实行全程网报的地区可自行从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