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门槛: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和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门槛外,还一定要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门槛外,还一定要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方面技术中级资格。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并通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不能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和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四)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门槛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在考试报名期间通过全国会计专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交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2024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无需再次申请。
(七)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上班时间的总和。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籍人员,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在中国境内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境内学校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境内居住地报名。所有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九)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报名前登录全国会计专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应提交有效护照等)、学历或学位证书或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用于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时不必进行信息采集。考试合格人员应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前完成信息采集。
(十)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每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100元。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具体以全国会计考办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至20日进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9月6日至8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5年5月17日举行,共1个批次。《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1.(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24日12:00。(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24日16:00。(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24日18:00。(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5月9日至5月16日。
2.2025年5月17日至20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5月17日组织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3.2025年6月27日和7月4日,分别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公布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1.(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7月2日12:00。(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7月2日16:00。(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6月17日8:00至7月2日18:00。(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8月30日至9月5日。
3.2025年10月7日前,省会计考办完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报送评卷数据。
4.2025年10月31日,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四)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本地区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7月2日前,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统一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补报名工作。
(五)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将组织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属雷同卷的,按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