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方面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会计专员中择优聘任。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会计专业方面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门槛外,还一定要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010年报名时间安排:2009年10月3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
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