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自今法令都是对人不对事。首要,法令是统治阶层毅力的表现,先天上就充满了人的毅力,对不同阶层的人有着差异性。
其次,法令对待老、弱、病、残、孕、幼、女,都有必定的宽恕,虽然有不公的含义,但更多的是表现人文关心。
再次,法令自身还在随年代不断的完善,换句话说法令始终是有缺憾的。好像从前投机倒把罪,现在就现已取消了,相同的行为不同年代,法令对人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