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标准精算师的资历办理和执业活动,保护稳妥市场秩序,促进稳妥业健康发展,我会起草了《我国精算师办理办法(征求定见稿)》。现面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如有任何定见,请于4月20日前将定见发送至邮箱:
第一条为了标准精算师的资历办理和执业活动,保护稳妥市场秩序,促进稳妥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矩所称精算师是指取得我国精算师资历证书,在稳妥及相关职业中,运用数学办法来进行稳妥产品定价、资产负债评价、危险办理等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我国精算师协会是精算师的全国性社团安排,对精算师进行自律办理。
第四条我国保监会按照国务院的授权,对精算师、我国精算师协会做监督和辅导。
第五条精算师施行全国一致考试制度。由我国精算师协会安排施行。
第六条精算师资历考试分为准精算师考试和精算师考试两个阶段。
第七条年满十八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许本科在读的人员,能够报上自己的名字去参与精算师资历考试。
经过准精算师考试或许精算师考试的人员,能够向我国精算师协会申领《我国准精算师资历证书》或许《我国精算师资历证书》(以下一致简称《资历证书》)。
第八条具有国外精算师资历或许经过国外精算师考试科目的人员,能够申领《资历证书》。详细申领办法由我国精算师协会另行规矩,并报我国保监会存案。
第九条具有《资历证书》,并在稳妥范畴从事精算作业的人员,应当向我国精算师协会请求注册为会员。
第十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人员,我国精算师协会不予注册为会员:
(二)因诈骗等不诚信行为或许金融违背法令规矩的行为遭到行政处罚的;
我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注册办理办法,由我国精算师协会另行规矩。
第十一条精算师执业应当遵从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矩,遵从精算师职业道德,遵从执业纪律。
第十二条精算师执业应当遵从诚笃、公平的原则,保护精算师职业名誉,实行精算师职业对大众所负的责任。
第十三条精算师应当保证精算办法和精算假定的合规性、合理性,保证精算成果合理,并对供给的材料和精算成果担任。
第十四条在稳妥范畴从事精算作业,精算师有权取得从事事务作业所必需的数据、文件和材料。精算师应当对作业所用的数据、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做必要的审阅,对数据、文件和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的,应当在有关陈述中予以发表。
(一)进步精算职业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促进精算职业健康发展;
(二)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保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六)安排施行精算师的训练及后续教育作业,监督查看会员实行规章制度的状况,并对违背执业原则的会员施行惩戒;
(八)受理对会员的投诉或许告发,调停会员执业活动中产生的胶葛,受理会员的申述;
(九)法令、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协会规章规矩的其他责任。
精算师协会拟定的职业标准和惩戒规矩,不得与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章相冲突。
第十六条我国精算师协会规章和我国精算师协会会员注册办理办法由会员大会或许会员代表大会拟定,并应当报我国保监会检查同意。
我国精算师协会会员享有协会规章规矩的权力,实行协会规章规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