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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_杏彩系列平台_杏彩体育(综合)系列-平台/官网app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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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杏彩系列平台   更新时间:2024-12-19 04:06:0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共反馈3个方面的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18个,1个未完成整改的是第9方面:智汇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应收款项17.72万元长期挂账。截至目前已追回账款5.51万元,剩余款项已通知欠款单位,正在走付款流程。问题整改率94.7%。党纪政务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制定了5个制度,共追回资金64.74万元。

  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剖析材料中无意识形态落实情况。没有较好的执行重大舆情风险预案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制定了人社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舆情风险预案制度,针对考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提前作好舆情风险研判,并在公示发布前制定舆情风险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定3万元及以上资金需经党组会集体决策;二是严格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就业创业补助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等大额资金安排进行讨论;三是各中心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规范了各中心大额资金支出,就业服务中心、农劳中心根据“三重一大”制度要求,2023年重大资金支出、重大事项均召开了党组会议讨论并记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及时收集项目开工信息,及时催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在文件引用过程中加强审核,避免文件出现逻辑性错误等问题,对工资保证金提降问题,坚持重大决策事项及时报局党组或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在检查工作中严格执法,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同时以区治欠办的名义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检查,切实督促企业严格对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规范化管理;四是在对各项目出具限期整改指令书时严格按照一定标准责令整改时限,做到一视同仁;五是区治欠办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检查,切实督促企业严格对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规范化管理,对存在虚假整改情况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严肃处置;六是已经向主管部门反映推送施工信息滞后的问题,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报送施工信息,灵通消息,确保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上形成合力;七是建立工资保证金定期清查机制,至少每半年清查一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违规发放的稳岗补贴6.18万元和51.97万元分别在2021年3月和2022年10月21日已经追回;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审核流程执行,经环保、发改、经信等部门反馈,且官网公示后再进行资金发放;三是加强对派遣公司所派人员的公司性质进行审核,确保企业用工的稳定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内审制度,加强完善内控制管理手册;二是计划在2023年10月左右对社保中心2022年10月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内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对区人社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补录,在以后的采购中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加强对现有票据的管理,对遗失的票据做好公示,在工作交接中做好票据移交手续。二是对就业服务中心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做到账本和收支一致;规整做账工作,做到每一笔支出和收入都有附件、原始凭证、银行凭证,并做到每笔支出都有签字;对年限已久、不可以使用的固定资产作报废修理,并及时在账中完成相关固定资产核减和做好相关附件的收集装档。三是对农劳中心的财务管理,做到每笔支出都有审批人签字,完善报账资料。四是制定了智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管资料的审批程序,并对有关的资料进行了补签字。五是对智汇振兴培训学校的报账附件资料做完善,对经办环节进行细化,补齐并整理好相关报账附件资料,包括签到表等。

  (1)违规发放仲裁调解工作补助;(2)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3)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值班费、加班费;(4)未按规定报销接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加强资金发放审核力度,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已经收回违规发放补助资金2600元,此外此项补助资金已暂停发放,若今后重启将加强审核;二是就业服务中心13人已经退回超标准发放的工会福利650元存至单位账户;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制度,就业服务中心2人、农劳中心1人已经退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420元至各单位账户,社保中心17人已经退回超标准报销值班费340元至单位账户,就业服务中心18人已经退回超标准报销加班费1620元至单位账户;四是完善公务接待相关手续,补齐接待函,并按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

  (1)2019年7月5日,区人社局装修办公大楼室内设计支出19.82万元。该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比选公告发布、将比选方案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到场监督等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区人社局装修办公大楼室内设计比选于2019年5月6日开展,通知了派驻纪检组和区财政局财评中心有关部门到场监督。今后我局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防止类似情况。

  (2)2019年11月20日,区人社局与建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中央空调租赁协议,租赁时间10年,年租金45万元。经查,该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未见党组会议议定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按照《关于研究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善功能升级改造相关事宜的纪要》(眉彭府阅〔2019〕90号)中有关中央空调的使用“鉴于整栋楼已建成的中央空调无法分割使用,由区人社局向四川省彭山建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用”的要求,我局与建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中央空调租赁协议,租赁时间10年,年租金45万元。今后我局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防止类似情况。

  (3)2019年12月19日,区人社局装修事业单位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程27.84万元,该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因涉及干部人事档案的工程是涉密的项目,且我局人社大楼装修工程都系由建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为加快进度,该项目交由建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施。今后我局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防止类似情况。

  (1)应收账款17.72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洗整理催缴。如:成眉石化园挂账6.77万元,时间超过三年;河道管护站挂账金额1.11万元,因机构撤销现在已经没办法收回。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持续整改。一是对各单位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我公司立即向欠款单位发追缴函,并电话与单位沟通,经过反复催缴,已经追回应收账款55101.8元,剩余款项已通知欠款单位,正在走付款流程。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规定劳务派遣费用的支付时间,并定期与派遣单位做账务核对,对未收到的派遣费用及时发函催收。

  (2)收回账款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2022年6月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账款467.6元后,至今未销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已经对2022年6月收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账款467.6元进行账务处理,并且销账;二是加强账务管理,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对收到的账款进行销账。

  代理会计误将其他单位的摄像机记入智汇振新培训学校固定资产折旧表中,导致多计提折旧3488.68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智汇振新培训学校已经对多提的折旧进行了会计处理(红字冲销),增加了处理当期的损益;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外聘代理会计工作的监督。

  就业服务中心2019年至2022年异地再就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及补助金3.4万元未追回。仅靠电话追缴,追缴措施不力,单位领导对追缴金额和进度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就业服务中心对2019年至2022年异地再就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违规享受失业保险及补助金3.4万元,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追款:一是拨打电话,告知对方参保时间和领取时间重合所产生的退款明细,并且给对方宣传失业保险领取政策;二是发短信告知对方退回明细和账号信息以及不按时间退回的后果;三是通过邮寄送达《退款通知书》;四是在区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告知送达公示,公示完成后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缴;五是联系仍在单位参保的人员所在单位,请单位协助规劝对方退款;六是联系乡镇劳保所,协助定下约谈时间、地点,联合公安部门、仲裁部门上门给违规领取人员进行政策宣传,督促对方还款。目前,涉及的3.4万元违规享受资金已经全额追回。

  2019年12月17日,区人社局向三人行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宣传视频制作费用3.68万元,该视频未按照合同以脚本内容拍摄,仅以日常工作照片制成幻灯片,并将区人社局年终总结进行配音解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因年终总结即将召开,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紧,且年底全局工作较为繁忙,拍摄进度受一定的影响。为了及时制作完成,该视频确实未以脚本内容做拍摄。今后我局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各项程序,防止类似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关于未按要求扣除退伍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绩效情况,我局立即整改,从2022年12月开始,已经严格按《退伍军人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月扣除退伍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800元绩效,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进行发放。

  社保中心在企业注销一年多后仍催缴其社保费;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将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缴至他人账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加强干部职员业务学习,增强责任意识,及时与企业沟通交流,在单位办理注销参保登记时,核实清楚企业是否有欠费,待数据共享后,及时清洗整理有关数据;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完整工作机制,提升干部职员为民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做到耐心细致。

  上轮巡察发现区人社局存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格;党委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下级支部党建工作开展落实不力;党组织管理不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窗口人员为民服务理念不强,干部管理“宽松软”等问题,此轮巡察发现以上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局党组重新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充分的发挥民主集中制;二是局机关党委立行立改,通过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安排部署近期党建工作、每季度至少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1次以上、组织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开展了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提升其党建业务知识水平等多举措加强对下属各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指导下属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三是各党支部于年初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规划及“三会一课”计划、主题党日计划,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重点,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党建工作,每半年向局机关党委报告1次党建工作情况,有力地开展党建工作;四是严格规范支部党员发展程序,机关党委对下属各党支部党员发展程序进行指导,做到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完整,同时于2023年5月16日对下属党支部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专题培训;五是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对二楼服务大厅纪律和作风情况做督查,逐渐增强顾大局、守纪律的服务意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根据分管工作制定责任清单,推进党风廉政工作走深走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1)关于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情况。一是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明确机关党委职能职责,自2022年开始,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都由机关党委审批;二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目前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已培养1名入党申请人,已将从事党建工作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本支部,已经按党费收缴标准做党费补缴;三是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社保中心党支部已经调整为党员从事党建工作;四是完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组织党员学习,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五是创业孵化园青年创客党支部严格按照《中国章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支部党员发展程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填写支部手册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会议精神;六是机关党委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每季度对下属党支部开展“七好党支部”初评,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七是自巡察组指出机关党委对下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批复时无相关佐证会议记录后,我机关党委立行立改,在2022年12月创业孵化园青年创客党支部撤销支委会和改选支部书记、2023年2月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中均做到认真开会研究讨论并详实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2)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一是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严格“三会一课”等制度,按月召开支委会,按季度召开党员大会和党课;二是各支部研究制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每月定主题定时间开展活动,丰富活动形式;三是已经规范使用党支部手册和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情况。一是完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及谈心谈话,引导党员遵纪守法;二是自巡察组在巡察时指出问题后,2022年10月,区社保中心党支部将3名临聘人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了党支部,区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将1名临聘人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了党支部;三是自巡察组在巡察时指出问题后,2022年10月,区社保中心党支部3名临聘党员、区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1名临聘党员及3名在职党员均按标准及时补缴了党费。

  (4)关于非党人员从事党的工作情况。一是自2022年3月组织部开展关于党务工作明显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后,区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党支部立行立改,及时作出调整党务干部,目前区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均为党员,无非党人员从事党的工作。二是自巡察组在巡察时指出问题后,区社保中心非党班子成员不再列席支委会议。

  (5)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情况。一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提高党员政治生活积极性;二是就业服务中心3名党员已将检视问题清单重新填写。

  (6)关于党员发展程序缺失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支部党员发展程序,做到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完整;二是机关党委对下属各党支部党员发展程序进行指导,并在5月16日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党员发展的专题培训,

  (1)区人社局退居二线的党员干部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2)窗口人员存在违规现象。(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提升,近两年,均有12345热线工单投诉工作人员态度不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一是自巡察组在巡察时指出问题后,我局迅速召集退居二线党员干部开会,及时指出相关问题;2023年3月局机关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所有退居二线党员干部均参加了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参与了民主评议党员;二是加强作风纪律要求,对干部职员加强学习教育和内部管理,常态化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纪律督查,加强对服务态度、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经办能力,严格上下班考勤,落实工作去向登记和工作去向牌告知;三是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常态化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服务态度做监督,加强意识形态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

  单位个别职工2019年9月因酒驾受党内警告处分,次月即被提任为中层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继续坚持。2021年7月,区纪委监委通告我局,单位一职工于2019年9月20日晚8时,被发现饮酒后驾驶的机动车事实。在得知该情况后,我局立即开展核实工作,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支部大会,通过了给予此职工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并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免去其股长职务。下一步我局按照《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眉彭组通〔2017〕47号),严格选任用人工作,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不再发生“带病提拔”中层干部的情况。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下功夫抓实廉政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党组以上率下、作出示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的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政策,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结果紧抓不放,对19个问题中已基本完成整改的,严格对照巡察要求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形成制度长时间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责任股室、责任人,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住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继续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干部职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力戒,官僚主义,推动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看重治本,更看重预防,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成果转化运用,将整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固化下来,对每一个问题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处理问题的长效机制,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地址信箱: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232号。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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